根据《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》及有关标准化规章,制定本工作细则。1.秘书处是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)下属的常设机构,负责处理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2.秘书处由秘书长一人、副秘...[全文]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生产、使用、科研、教学、经销和监督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,在国家质...[全文]